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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kon
Lv 5
Chakon 發問於 政治及管治政治 · 10 年前

北極大陸屬於那個國家的領土?南極大陸又屬於那個國家的領土?

北極大陸屬於那個國家的領土?

南極大陸又屬於那個國家的領土?

4 個解答

評分
  • ?
    Lv 6
    10 年前
    最愛解答

    先要澄清,北極並無所謂的大陸,其正名為北冰洋;既然說得出「洋」字,就自然是海洋!至於有此錯覺只因北極上有無數冰川,可以供任何生物在上方行走才有此錯覺。

    至於南極洲,在發現後的一段時間亦曾出現類似「屬地」的界域。自從19世紀起,世界上多個國家的探險者開始到南極洲進行探險及考察,並開始在南極洲及其附屬島嶼劃定勢力範圍。由於南極洲至今並無人類居住,各國在南極洲的屬地並不屬於殖民地的範疇,但這些屬地從形式上看有點類似各國的海領。

    這些國家包括了:挪威、德國、法國、英國、南非、澳大利亞、紐西蘭等國。她們皆有自己在南極洲上的屬土(如毛德王后地(Queen Maude Land)就屬挪威所有)。

    然而,根據1961年6月通過的《南極條約》(Antarctic Treaty System)內容,表明南極洲僅用於和平目的,禁止進行一切具有軍事性質的活動及核爆炸和處理放射物,凍結目前領土所有權的主張,促進國際在科學方面的合作。此舉即表示凍結了以上其中9國對南極的領土主權要求,規定南極只用於進行科學考察之類的和平目的。現在可以說,南極現在不屬於任何一個國家,它已屬於全人類。

    2011-12-02 13:59:51 補充:

    《南極條約》條款概要

    第一條 - 南極應只用於和平目的,一切具有軍事性質的措施均予禁止;

    第二條 - 自由的南極科學調查和為此目的而進行的合作應繼續;

    第三條 - 在科考信息及科考人員上實現自由交換;

    第四條 - 凍結一切對南極的領土要求,並禁止新的領土要求;

    第五條 - 禁止在南極地區進行核試驗或處理放射性物質;

    第六條 - 規定適用該條約的範圍為南緯60°以南的所有陸地和冰架;

    第七條 - 締約國觀察員可自由視察南極一切地區,包括一切駐所、裝置和設備及船舶、飛機等運輸工具;各締約國須對即將在南極開展的活動向其他各締約方提前通知;

    2011-12-02 13:59:56 補充:

    第八條 - 締約國對各自派出的觀察員和科學家行使管轄權;

    第九條 - 在涉及南極的重要問題上,締約各方應協商一致;

    第十條 - 努力阻止國家和個人做出違反《南極條約》的行為;

    第十一條 - 各締約國對本條約產生的爭議應和平解決;

    第十二、十三、十四條 - 有關修改條約、接納新成員、翻譯版本等雜項。

  • ?
    Lv 7
    10 年前

    北極有個大島,冰封的,名叫「格陵蘭Greenland」面積跟中國差不多大,是丹麥的領土。

    至於南極洲,很多人去過,但我未聽聞去南極的人要簽證才可以入境的,可能還未有國家「認頭」吧!

  • aShlEy
    Lv 7
    10 年前

    聯合國的算法是全世界都有份,要共同開發,不能獨佔

  • ?
    Lv 7
    10 年前

    暫時未有人霸住,講清楚一點,北極係海,南極先至係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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