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 知識+ 將於 2021 年 5 月 4 日 (美國東岸時間) 停止服務,而 Yahoo 知識+ 網站現已轉為僅限瀏覽模式。其他 Yahoo 資產或服務,或你的 Yahoo 帳戶將不會有任何變更。你可以在此服務中心網頁進一步了解 Yahoo 知識+ 停止服務的事宜,以及了解如何下載你的資料。
下列何者不屬於民法第227 條規定之不完全給付?
A出賣之房屋坪數不足
B雇主未為勞工辦理勞工保險,致勞工退休無法領取老年給付
C出賣機器,未告知特殊使用方法,機器爆炸,致買受人身體受傷
D出賣之汽車,在交付前,遭人焚燬
答案是D
請問ABC錯在哪?
1 個解答
評分
- 只是個路人Lv 57 年前最愛解答
A 因為出賣的(給別人的)坪數「不足 」,所以是不完全給付
B 因為雇主未辦理勞工保險,我想應是屬於薪資裡的不完全給付
C 因為未告訴使用資訊(題目所指的「特殊使用方法」),所以是不完全給付
至於選項D,它在「交付前」就被「焚毀」,屬於「給付不能」...
所以版主大人的問法有點奇怪,呵呵XDDD
還有問題嗎?立即提問即可得到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