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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對菲之應對失據-1
在國際上要能夠站在上風有兩個必要因素"實力"、"道理",很難得的台灣在這次爭議上兩面站得住腳,那為什麼今天會演變成如此一發不可收拾? 我把他歸類成幾個因素:1.政府完全依照民意辦事放著專業幕僚意見不用2.電視媒體的過度機起仇視,過多的情緒性語言3.嚴重缺乏國際觀4.缺乏對外媒發言的能力 。
首先我們先看看事件的經過,在事發的第一天其實這件事情在台灣的新聞只佔了小小的一個篇幅,連跑馬燈都不怎麼跑,事實上正在看電視的我就嗅到一絲不安的氣味,這應該是非常嚴重的事情吧?怎麼媒體沒有大力報導?政府為什麼沒有立刻作強力的譴責?直到事發後的兩三天網路上的言論蔓延到媒體引發社會大眾的強烈不滿以後馬政府才開始有動作,但是事情早就已經過了最佳的時間點,這給對方透露一個訊息,那就是你們台灣根本不是很在意!
現在由我在各方面做台灣的應對分析,首先關於72小時最後通牒,很多人不了解甚至說這是馬政府軟弱,事實上這是國際慣例,給72小時的最後通牒給對方,可是菲律賓單方面的拖延我們不應該多給他時間去開記者會,如此隨便國格何在?
接下來我們看看後來發生的軍事演習,說真的我非常的贊成軍演,甚至應該開到菲律賓領海外作演習,為什麼我會這麼說?這叫做以牙還牙,各位不知道清不清楚台菲之間北緯20度線是怎麼回事?其實20度線只有台灣單方面的認定而已,因為我們跟菲律賓之間並沒有簽訂任何的漁業協定也就沒有這條所謂的暫定執法線,來看看菲律賓他們經濟海域的劃分劃到哪?攤開亞洲地圖把丹巴島往上畫四百公里都是菲律賓的經濟海域,沒錯菲律賓就是這麼切他的經濟海域,他把他的經濟海域切到梧棲港這邊,依據國際慣例來說兩國的經濟海域如果重疊應該以兩國間隔的海域中線劃分為兩國的經濟海域,可是菲律賓卻把他們的經濟海域畫到梧棲港外頭為免也欺人太甚!而且要菲律賓屈服可不止只有經濟制裁而已以武力逼他們重新回到談判桌也是一個好方法.
說到武力逼和很多人會擔心美國方面跟菲律賓有簽訂美菲共同防禦條約,一直說假如台灣打菲律賓美國將會報復,請問有任何人專心的研究過美菲共同防禦條約的內容嗎?請問大眾媒體有人真的有去播報美菲共同防禦條約的內容嗎?沒有!完全沒有!把很多人帶進誤區,美菲共同防禦條約事實上旨在於防止中共武力擴張至第二島鏈所簽訂的條約,而台灣關係法也是基於同樣的道理所簽訂的,所以美菲共同防禦條約根本是針對中共而非針對台灣,再者裡面有一條條文寫到的大意是"假如兩國中其中一國遭受到攻擊必須共同出擊",那好美菲共同防禦條約沒有寫死,並不會因為菲律賓挑釁鄰國美國就要參戰,或是因為挑釁鄰國遭到報復性攻擊也要參戰,老美沒這麼蠢...
再來以實務上的分析,筆者曾接觸美方在台觀察團觀察台灣兵推的過程,很多台灣人以為假如台灣被中國攻擊美國會出兵助台,甚至以為台灣人可以因此閃躲兵役,因為美國會幫台灣,這真的是大錯特錯,美國雖然是一個常常打仗的國家但是要他出兵的條件非常的嚴苛,他必定是經過非常縝密的分析後才有可能出兵,我只能說美國出兵助台可能性非常之低,畢竟一中原則下台灣是中國分裂的領土,我們打的是內仗美國根本沒有干涉的立場,不要說台灣世界上其他國家發生戰爭的時候美國也極少直接干涉.
我們來看看美國態度轉變的始末,一剛開始美國對於台菲之間的衝突顯得漠不關心,很多媒體解讀成美國偏袒菲律賓,但依據過去的經驗來看,美國人非常的謹慎他們在掌握足夠的情資之前不可能直接下結論,所以當看到美國人以衝突的字眼來形容這次事件時大家應該放心才對,因為美國並不是很在意,甚至是撤手不管,好吧...我說說為什麼美國態度冷淡的原因,在於台灣的態度不堅定,美國的底限是防止中國的擴張,但是在台菲衝突之後最先發言的是中共,發表嚴厲的譴責甚至提出兩岸共同護漁,台灣居然沉默了,默認了,甚至有政府官員表達謝意,如果這個時候台灣的態度是婉拒中國的美意,並且表達這是台灣跟菲律賓之間的問題,美國方面才比較放心,因為美國擔心的是台灣偏向中國的問題,而不是真的很擔心台菲衝突,美國深怕中國會藉此事件把兵鋒指向南海,如果台灣方面默認造成中國艦隊可以駛進巴士海峽將會造成第一島鏈莫大的危害.
2 個解答
- 阿里Lv 58 年前
回應有關於第一點,我想表示的是政府在之後會做出完全出乎菲國意料之外的強烈反應是跟輿論有關,也就是說其實一開始根本沒有料到有這麼嚴重的發展方向,這完全是拜社群網站所賜,以往消息傳遞僅止於媒體跟一些部落格,但是現在的消息是一瞬間上百萬人就知道,政府不可能忽略這些人反映的訊息,政府所做的反應不符合人民的需求,該冷處理就需冷處理,該迅速反應就該迅速反應,而不是被輿論牽著走。
2013-06-13 09:34:23 補充:
第二點我應該並沒有提及任何"準戰爭"的字眼,只是希望能夠在合法的範圍執行國家維護國家主權該做的事,再來這的確是軍事演習,在世界所有的外媒都是以軍事演習的標題來報導,之所以沒有行動代號是因為這個演習沒有納入年度的計畫內,其內容主要是由平日演習的內容並沒有特別針對對象(如共軍或菲軍),以武力展示來強烈表達領域的所有權並非只有台灣,
2013-06-13 09:34:31 補充:
應該說各國都是,我們霸凌嗎?
日本用水柱驅離我方漁船以及越南在南方水域針對東沙群島及太平島軍事演習也見諸國際新聞,中國鎮壓了新疆跟西藏,也同樣遭到強烈譴責,但是結果如何?日本占領了釣魚島,最終的結果卻符合國家利益,形象跟利益之間其實是可以權衡,這是我的結論,美軍用強勢武力攻打伊拉克遭到全世界譴責但是他們卻獲取大量油田,最後也承認情報錯誤伊拉克根本沒有掌握大規模毀滅武器,
2013-06-13 09:36:45 補充:
但是背後形成這場戰爭的主要因素是什麼?
美國在伊拉克投注了大量的金錢經營伊拉克的油田,約有一半的油田都是美方投資,但是海珊政府卻為了擴充軍備把原油大量的便宜賣給石油需求國,導致美國在伊拉克利益的巨額損失,在美軍攻佔伊拉克之後美國政府扶植新政府後,正大光明的控制了全世界第四名的石油儲藏國家,這就是結果。
2013-06-13 09:41:40 補充:
至於你提的最後一點我完全同意,先出手就輸了,所以我強調即使要出手也是在事發的當下立即以自衛行動處理,不應該派遣軍隊而是海巡,代表是處理魚權問題而非軍事行動。
2013-06-13 09:46:43 補充:
我再這一篇沒有著墨太多關於軍事演習之後的事情,我認為同意軍事演習但僅僅止於一次,之後該海巡署處理的歸海巡署,海軍有海軍該做的事情,以軍隊護航絕非長遠之道,此次行動應景而為之
- Ò﹏ÓLv 78 年前
一.廣大興28號慘案,在大眾媒體炒熱的確是始於兩天後,
但政府的反應並非如此,
事實上當天(5/9)政府便作出反應,
例如舉海洋法公約謂我合法。
隔天(5/10)便由駐菲代表向菲方提出「強烈抗議與譴責」,
要求菲方為國際法所禁止的暴行道歉、緝兇與賠償。
另依司法互助協定爭取此案的管轄權。
所以,並非「引發社會大眾的強烈不滿以後」政府才開始有動作。
這些官媒「中央社」都有記載與報導,
但「中央社」並非受矚目的大眾媒體。
以往政府都只會嚴正抗議到風頭過去,
這種新聞以往實在沒啥賣點,
這次之所以會受大眾媒體的普遍青睞,
我個人猜想正是因為我政府對菲「要求道歉」所導致。
2013-06-11 11:39:24 補充:
二.菲國的拖延與開記者會,其實是我國政府無以阻止的。
關於拖延,在任何案情不明的國際案件中,拖延幾乎是第一動作且可預料的。
若真要參考國際慣例,要知道這宗慘案是連軍事行動都不算,更遑論什麼準戰爭,
也就是說,參考過往經驗,菲國很可能也沒料到事態會擴大,
召開國際記者會可影響國際視聽,也可主導國內輿論,
我個人覺得菲國政府不過是為所當為,
除此之外,可謂尋無良計可施,拖等案情明朗化再作定奪。
要知道當下被盤問的菲國官方,恐怕也是一問三不知,
所不編、不拖,還能變出什麼花樣呢?
2013-06-11 11:47:40 補充:
三.我國並為此案而展開軍事演習,沒軍演目標,亦無軍演代號,
政府打一開始便定調在「護漁」,
作法是將護漁規格抬升至與軍演無異,
因為軍演的恫嚇程度是截然不同的。
前面已提過,這樁慘案若參考慣例,是連軍事行動都談不上,
漁事爭議造成傷亡的案件若拉升至憑軍演以示我兵臨城下,
其實那並不叫以牙還牙,反而較像霸凌,
這種落人口實誠無助於我國所需要的苦主形象。
大家不妨多考察過去慣例....
國際譴責的對象是多強者?還是多弱者?
國際憐憫的對象是多弱者?還是多強者?
這就說明了菲國為何在第一時間不作案情釐清,
反而是著重於塑造我國霸凌形象呢?
好在我國行動非軍演,要不然便跳巴士海峽都洗不清囉。
2013-06-11 11:51:39 補充:
四.美菲共同防禦條約可說是政府最大的顧忌了。
的確,美菲共同防禦條約和台灣關係法其實是同種時勢與邏輯下的產物,
而台灣關係法是因為中(共)美建交而用以取代廢止的中(台)美共防條約,
說穿了就是老美把台灣給賣了,但賣價(代價)令老共覺得高不可測罷了。
不同的是,台灣關係法內文中已不明指美軍將參戰罷了,
而美菲共同防禦條約內容與其他共同防禦條約大同小異,
它是一種有條件的參戰條約,除了作者提及的〝遭受到攻擊必須共同出擊〞外,
須補充的是它必須是締約國武力遭攻擊或主權遭侵害的情況下,締約國依約赴戰。
也就是說,若不願招惹美軍履約參戰,我軍就該避免擊菲武力或侵菲主權。
2013-06-11 11:57:13 補充:
菲軍殘殺他國船東的歷史,追溯起來,老共算是最苦悶的了,
因為老共忍菲最久,所顧忌者便是那紙美菲共同防禦條約。
幾年前,老共忍無可忍而開始「護漁」,
首登場的便是於黃岩島與菲軍展開燒錢對峙,
同樣也是迴避軍演,擺在菲軍陣前的只是武裝漁政船與監測船,
事實上老共另派艦隊南下,同樣未名軍演,
且不經台海,而是繞行台灣東邊太平洋,可說是小心翼翼。
這支艦隊是支規模不小的戰鬥群,最終停泊在菲國的東北面領海外,
不過該艦隊出海便遭日本和我國監視著,一早已被日軍通報老美所悉。
這對峙行動已顯示著老共並不是不想打,
也不是不能打,而是不敢明目張膽地打。
2013-06-11 12:09:41 補充:
為何兩軍從頭到尾是連屁都不敢先放呢?
因為老共和老菲都很清楚誰先打,誰就是輸家!
如果是老共先開幹,美軍須履約參戰,
這是已知的,未知的是難料美軍如何參戰。
如果是老菲先開幹,美軍不必履約參戰,
這也是已知的,這情況非屬條約明訂的。
結果兩軍演出一場比〝誰較敢燒錢〞的戲碼,
最終不出所料,菲軍趁颱風而打道回府,趕緊收場。
等到我軍湊上去重演時,菲軍便不奉陪了,
燒錢又等不到敵軍先打,何苦來哉?
2013-06-11 12:29:02 補充:
坦白說,共同防禦條約內容沒啥好爭辯的,
內容規定著什麼情況下締約國履約參戰,
其他的考量可說是隨人推想,如何推想終究是猜。
要知道與美簽署共同防禦條約的不止菲國,尚有日、韓,
當約內條件發生時,美軍是否履約參戰,
關係到的並不止菲國,日、韓也睜眼注目著,
這三國可是經常巴望著得證美方對這紙條約的重視程度。
所以,我們不需要去假設什麼去想像著老美蠢不蠢。
當然,美、菲關係並不止如此,
兩國間更有些昭示親密的公約或共同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