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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 4
? 發問於 政治與政府法律與道德 · 9 年前

租屋處 維修的爭議

我再外租了一個房子 裡面電視壞了

房東還要人三催四請才會處理

說是打了電話請人維修

至今超過1禮拜還沒出現

在早之前甚至叫房客自己去修 一賴天下無難事

請問這樣房東犯了哪種法律 害房客失去了他應有的權利

那要怎樣賠償

感激

更新:

給 牧羊少年 謝謝你 只可惜 妳在打在意見上

2 個解答

評分
  • 9 年前
    最愛解答

    假如:

    這房客 不看電視 時間就會等到房東來休

    一個月 該付房租時就可扣款或要求

    如果租約上沒有說明電視該由房東休當然無法要求房東要休

    如果藉故找麻煩 還會引來麻煩 如果有利可圖的一方多半會先讓步在沒有道德的情況下 無聊的一方多是會有比較多的機會找到對方弱點

    世風日下 人心不古 會賴的人至上

    資料來源: 你是房客就直接扣款了 不是嗎?
  • ?
    Lv 7
    9 年前

    房東不是『犯』法,犯通常是指犯罪,房東的情形不是犯罪,頂多違反民事稱賃法上出租人應負修繕之義務,依民法你可為的程序為

    1.發通知給出租人定相當期限,催告出租人修繕

    2.如出租人於其期限內不為修繕者

    你可以選擇

    1.終止契約或

    2.自行找人來修繕而請求出租人償還其費用或於租金中扣除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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