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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割共有耕地..少數共有人應如何維護權益
耕地分割共有..調處原則以面臨道路之比例原則分割.是以.面積大宗之共有人所面臨道路依比例原則分割時佔有優勢..少數共有人在分割後面臨道路不足三米.產生過度狹小零星...也發生分割前後價值減損的問題..
有沒好辦法維護權益...
3 個解答
評分
- tomrsLv 78 年前最愛解答
版主您好
茲回答你的問題如下
1.按共有土地的分割應得全體共有人之同意!故在
私下協商不成後採取調處方式!
惟調處仍不干涉私權的土地分配方式、仍以共有
人全體能否達成的方向為準、
若尚不能協議出分割方案、惟有走上法院裁判作
共有物之分割訴訟。
2.民法對於土地共有之狀態、雖然共有人均得對土
地行使使用、但對於特定部分的使用仍應經他共
有人的同意!
故部分共有人因原先使用位置優劣、而主張分割
時仍不得對特定部分主張優先分配!也就是必須
以公平為原則。
而部分持分比例少的共有人、想再次擁有本來的
優良位置分配、可能會出現困難。
3.法院對多次調處不成的案件、得經共有人的請求
將該土地以變價後價金按持分比例作分配、所以
萬一在法庭上還是沒有結論!
走上變價分配會是最後的結果。供您參考
資料來源: 土地開發管理 顧問﹝談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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