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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之前,人人平等!

文林苑都市更新 - 郝龍濱 市長?

面對「人權與法律」那道德是否尚存!

當有人捨棄「道德良知」,去利用「人權差異」取得私人利益時,如何去證明「行政中立原則」?

文林苑一案至今為止!到底真相是什麼?

王家不接受「國家安排、配合社會、接受安撫」之下?「王家」向「國家社會」提出什麼樣的「訴求」來滿足「王家」的私益?

這真相到底是什麼?

王家開價五億才接受都市更新!

其他住戶?在都更案件中,所受到的待遇是否平等?

王家在法律之前,究竟要求什麼樣的「條件」才贊成「都更案」?

這一切?在未來,將如何證明「行政中立」的原則,並未造成「王家」的損失!

法律公正的賦予多數人權益,來維護「多數人」的權益,而非是「滿足王家在「五億」的訴願?

真相究竟是什麼?

Dark Man 也很想知道!

到底「王家」有沒有要求五億?

文林苑都更案延燒 贊成戶淚訴王家人說謊

圖片參考:http://l.yimg.com/bt/api/res/1.2/fxQhvYcQi.pY50cdh...

文林苑爭議延燒,異議戶王家人的聲音被廣泛報導,但支持都更的住戶也有所不平,今(12)日接受媒體聯訪,緊咬王家一戶在都更還沒開始前就知道該案。面對都更案延宕,住戶李小姐哭訴,「我們是真正的受害者,我們要回家!」住戶謝小姐說,她們家搬到外面3年了,3月22日開記者會後,聽到的聲音都是支持王家的,「今天已經拆了,是不是要開始蓋了?」但媒體報導王家才是受害者,「那我們是什麼?」謝小姐表示,當時要都更,範圍也是劃在裡面,如果沒有,那怎麼可以拆。「我們都是小老百姓,沒有學生、教授,都更聯盟來支持,他們可憐,那我呢?」住戶李小姐說,她真的很無奈,這兩週看到電視的報導,「我們是真正的受害者,他們(王家)怎麼可以一直在騙媒體,媒體還一再相信他們。」她還說,最近所有的談話性節目她都有看,王家一再call進去,「說他們都不知情,天理何在,媒體為何不去追真相,不報導事實」。她指控,都更案「從一開始,我們那一塊地居民,大家都知道;是他們自己不願意去爭取權利,才去說人家把他們劃進去」。李小姐哭訴,昨天台北市郝龍斌市長也說下這決定很痛苦,「我們在外面等兩年半也很痛苦,所有輿論都偏向他們,我們好像是...」。李小姐情緒激動地說,「市長在新聞稿裡說希望2年內能夠蓋好,我希望你真得能做到!我媽媽如有三長兩短,我真的...」住戶鄭先生表示,建設公司也有王家的簽名,但王家卻否認,那些學者、學生是否瞭解真正的內容,他盼王家不要再這樣下去,「拆了就拆了,讓我們這些住戶可以住進去」,有訴求可以去市府、甚至總統府,「我們家也有老人,還有小孩」,也希望搬回家。鄭先生還說,王家說自己的是百年房子,事實上是民國62年才蓋的,哪來百年?協助贊成戶開記者會的周先生表示,這兩年多來,王家某人還一直追著某些搬遷的住戶,讓都更戶感到被騷擾,王家人施壓住戶為何不合作、堅持價格。他質疑,「當初如果要讓建商知難而退,為何不開價10億、20億,那麼剛好只開5億。」而協調過程中,還要求樓層的選擇權、車位選擇權,拆遷費、裝潢及裝修費。

http://tw.news.yahoo.com/%E6%96%87%E6%9E%97%E8%8B%...

"人資系統的黑暗人" http://hr-no.blogspot.com/ " 帶您進入真實世界!

更新:

王家不接受「國家安排、配合社會、接受安撫」,所造成的社會困境?

是否要鼓勵,其他住戶?可以向「王家」求償,來加速行政效力,使得「都市更新案」能夠快速實施,也避免其他住戶流離失所!

王家造成「其他住戶」的權益,將無限期的拖延!

更新 2:

「法律精神」≠「法律條文 = 法律明文 = 法律執行」

事實放在眼前?法律的真相是「懂得法律的人?才能夠駕馭法律嗎?」

「文林苑 - 王家」懂得法律?而去求償?

「文林苑 - 王家」懂得利益?而要五億?

「文林苑 - 王家」懂得人權?而去抗議!

究竟是先後問題?順序嗎?

按照順序來進行?

徵收 90% 住戶完畢 >> 其他強制執行拆遷(不配合住戶的安置另議) >> 合法 ≠ 不符合人權?

王家有人權,其他住戶就沒有人權嗎?

更新 3:

http://tw.news.yahoo.com/%E9%83%9D%E9%BE%8D%E6%96%...

以前「郝」他老頭?「中午有搶案」,查到匪徒藏匿處,老頭親自佩槍帶警群去抓;50好幾歲.....還一馬當先?衝前面?當面跟匪徒嗆聲。※這是神話故事嗎?「蔣氏時代神話多?」

更新 4:

民視民視 – 2012年3月29日 下午1:01

http://pnn.pts.org.tw/main/?p=41118

文林苑王家終拆 已拆戶鬆口氣

2012年4月12日 14:14

http://www.nownews.com/2012/04/12/10844-2803918.ht...

文林苑都更案延燒 贊成戶淚訴王家人說謊

王家是否具備「憲法精神」這是很肯定!

王家並不具備「憲法精神」因此?王家還是拆除為好!

大家要配合「市政建設」有這樣困難嗎?

王家這個案例,到底是什麼?

10 個解答

評分
  • 9 年前
    最愛解答

    這件事情不能夠[黨派]來看待

    以下 我是中立的 沒有黨派之分

    -------------------------------------------------------------------------------

    這是政府行使公權力的象徵 沒有公權力 社會就沒有正義

    中華民國憲法明確規定:

    為了增進公共利益 可犧牲少數者的權益

    我想 政府沒有規劃避開王家是他們的錯誤

    但依據法律規範 是可以強制拆除的

    假如你不喜歡馬英九 可以不要選他

    但是他既已擔任國家元首的工作 就必須相信他

    畢竟是多數人的決定

    假如要罷免他 也是必須依靠多數決

    今王家事件 如果不強制拆除

    都更案無法進行 反而是剝奪了更多人的權益

    同意搬離的民眾拿到就比較蠢嗎?

    不論黨派

    我是支持強制拆除的

    不管今天執行公權力的是民進黨或其他黨派參考資料 自己法律有在學2012-03-29 22:06:49 補充一切都必須遵守法律

    如果不滿這個法律

    那就推翻中華民國

    重新制憲

    政府不實行公權力 才是真正的無能參考資料 保護支持台灣進步而同意都更案的住戶們 王家在法律上 根本是站不住腳的

  • 匿名
    7 年前

    參考下面的網址看看

    http://phi008780508.pixnet.net/blog

  • 9 年前

    台灣法律初一十五不一樣

    有錢無罪

    沒錢有罪

    從來不平等

    就拿娼妓說珼

    台灣法律規定可以性交易ㄚ

    為何老拿槍抓人

    就窮ㄇ 賤ㄇ 沒錢就去死還賺這種錢

    就把妳姦一姦再把錢搶回來ㄚ

    口說無憑?

    公娼=台灣法率規定可以性交易滴

    私娼有罪犯何罪?

    沒繳稅金啦

    要挖出來補收稅金ㄚ

    不然怎罰娼不罰嫖

    說妨礙風化?

    對啦指帶頭逃漏稅帶壞社會風氣沒衛生啦

    抓到補稅金啦

    廣告都說月入數十萬ㄇ

    那就算二十萬ㄚ

    5%營業稅=1萬ㄚ

    漏繳晚繳收三倍

    所以定三萬以下罰金ㄚ

    警察大大的喝酒的皮肉錢被賴掉

    不爽帶大隊人馬拿槍把皮肉錢拿回來喝酒開咂某ㄚ

    歷史上罪是這樣訂下來的ㄚ

    逃稅沒道德ㄚ

    不拿錢養馬皇ㄚ

    皇=白吃白喝的***ㄚ

    性交易沒罪啦

    沒繳錢啦 窮啦 該死啦

    不然公娼還不是在性交易

    還金砲 831大砲房ㄟ

    射的到處都是

  • JIMMY
    Lv 7
    9 年前

    有錢能使鬼推磨 一切都是錢 人心貪婪作祟 王家 建商都是將好事變壞事 利益掛帥都更是必要的 建商可以少賺一些 王家可以少要一些 1坪換3坪 還不滿足 台北市30年以上 40% 住屋都不安全 經不起7級以上地震 外觀又非常醜陋 醜 可以說毫無美感可言 美國媒體10多年前就說台北市是醜小鴨 王家三樓是違建 連1根鋼筋都沒有 我是市長 先處罰他違建部分 如果 宋楚瑜當市長做法會完全不一樣 會以情理法兼顧 動之以情 宋楚瑜說 做首長說需要耐煩而已 不能貪圖方便 需要不斷誠意去溝通 用誠意感動 如果是宋楚瑜會親自跟王家溝通 見面三分情 郝龍斌沒有如此做 態度傲慢 一發不可收拾 我是王家人 一定會找宋楚瑜幫忙主持公道 我以為台灣要進步 不得不選擇 王家自己錯過打憲法官司 他門的房子外觀太醜了 哪裡能看 如果我是市長 一定要他門找建築師拉皮還要事先 經台北市政府審核通過 可以不拆 但是王家如果不願意砸錢去改善外觀 維持原狀 非拆不可 新加坡住屋內部5年不粉刷 政府幫忙粉刷 事後向屋主索錢 他覺得委屈為什麼不能打違憲官司,因為書讀得少 吃虧埋怨怪自己 少時不努力 老大徒傷悲 我聽 飛碟電台 飛碟早餐主持人唐湘龍說 台灣都市景觀醜死了 我自己覺得郝無能 一年就該拆了 台中市新市府大樓 醜死了 醜斃了 又浪費能源 玻璃帷幕外牆 是北歐日照不足國家採用 台灣日照太足了 大陸觀光客喜歡台灣夜市 現在郝無能要消滅師大夜市 。今年一月統計 韓國是菲國最大外國 觀光客來源,占觀光客總數的24.9%,達10萬2166人次。   來自美國的觀光客達6萬3160人次,占外國觀光客總人次的15.4%,是菲國第2大外國觀光客來源 為什麼韓國人 美國人不願意來台灣 去年菲國外國觀光客近1000萬人 台灣600萬人。 http://tw.search.yahoo.com/r/_ylt=A8tUwYt76XNPXysA... 還有專車繞市區觀看 ,台灣連比台灣經濟實力落後的國家天際線還不如,台灣令人汗顏,為何哪?首先用外牆裝飾材討論:磁磚──在台灣是全世界建築物用的最多,無論是別墅、民宿、旅館、飯店,商業大樓、辦公大樓、大型超商、、、、外牆建築物大部分用石材、磁磚、玻璃帷幕、鋁板合金、石頭漆、塗料、、,其中以石材、磁磚建材為最大宗,尤其磁磚是台灣外牆建材最特殊地理景觀,最糟糕的,觸目所及不是磁磚脫落、流掛、髒污、斑剝、白華、補一再補(像補釘樣),是都市街景之瘤,2010年8月15日TVBS.有報導某台北市國宅,流行迷彩妝,磁磚脫落補一再補,又無法拿到同樣顏色磁磚,綠的、紅的、黃的、黑的、、、,遠遠望去好像迷彩妝,真的會發生在經濟實力非常棒的國家,而且是在首都台北,真的醜死人。

    反觀中國許多城市都有超高的高樓大廈:北京、 南京、上海 、香港等,美國:紐約、洛杉磯、舊金山 、芝加哥 、休斯頓;日本:東京、大阪;韓國、新加玻、、、等高樓大廈天際線都很漂亮,其外牆裝飾材大都採用輕量化塗料,參閱網址:http://tw.myblog.yahoo.com/sto-blog/article?mid=60...

    資料來源: 自己
  • 9 年前

    事實上呢?

    就算市府是「依法行政」,依然是臭罵聲不斷,

    可見得醉心於政治鬥爭者何其多?

    任何爭議只要沾上了政治鬥爭,就算依法也是混帳東西!

    只要不是吾黨執政,就算沒錯也硬當你是錯!

    不為什麼,只因為你是xx黨!

    什麼〝郝市府分明就是選邊站,站在財團那邊〞這類批鬥教條,

    向來只見教條,不見舉證;只見批鬥,不見箇中所以然。

    此外,見些媒體的相關報導便自干淪充為造訛的擴音器,

    甚至於見有市府不拆寺廟違建之例,便上綱成〝戳破郝的謊言〞,

    事實上此例與文林苑案何干?與都更處又何干?

    不相干又何以戳破郝的什麼謊言?

    最好是「指鹿為馬」這種趙高技倆,就不算謊言了!

    2012-04-17 12:02:38 補充:

    引:

    版主可能搞錯了,文林苑案中,王家是受害者,其他拆遷戶則是另一群受害者,

    加害者則是規劃不當的建商和核准文林苑的郝市府.

    心得:

    此說言「其他拆遷戶則是另一群受害者」,

    但其他拆遷戶之所以受害,是因為釘子戶滯留造成拖延,

    所以導致拆遷戶流落在外租屋,返家之日遙遙無期,

    而仇藍至極的綠教徒就非要栽贓給建商與郝市府,

    明擺著只分藍綠、不分是非;崇尚人治、視法治為無物嘛!

    批建商〝規劃不當〞,究竟何處規劃不當?

    批建商的都更範圍不合理,究竟何謂合理?

    批建商的都更範圍不符都更精神,究竟何來都更精神?

    批郝市府没以都更精神審查此案,這都更精神究竟是啥?

    2012-04-17 12:20:53 補充:

    難不成在法治社會裡,依的是精神,不是法啊?

    乾脆說違背了地球精神、太陽系精神、全宇宙精神咧.....

    言〝今日要不要拆除,並不是法律決定的〞?

    又言〝是台北市政府解釋法律的角度.

    解釋法律的角度,由郝市長決定.〞

    事實是如此嗎?

    見都更條例第三十六條明訂:

    屆期不拆除或遷移者,實施者得予代為或請求當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代為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有代為拆除或遷移之義務;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並應訂定期限辦理強制拆除或遷移,期限以六個月為限。

    只要不是文盲,便瞧的見〝義務〞二字。

    2012-04-17 12:27:24 補充:

    依更條例第三十六條內容,試問:何來〝拆除不是法律決定〞之謬論?

    再問:都更條例明訂〝主管機關有代為拆除或遷移之義務〞,

       既是義務,執行便是,不執行便違法,又哪來解釋的角度?

       所謂的〝是台北市政府解釋法律的角度〞所指為何?

       又所謂的〝解釋法律的角度,由郝市長決定〞所指又為何?

    要羅織罪名,總該將原委說個所以然,

    一再地重施秦檜故技,只教人感到不知所云。

    2012-04-18 13:49:39 補充:

    哈啥?

    郝家違建没拆,寺廟違建没拆,

    算哪門子例子?

    難不成文林苑案是拆違建嗎?

    說你指鹿為馬可能還抬舉你了....

    因為看來你嚴重到鹿馬不分呢!

    文林苑案是否合理,看社會反應?

    你在法治社會裡不講法,卻講社會反應?

    這德性和鬥爭有啥兩樣?

    提醒你,共產黨搞鬥爭靠的就是社會反應,

    跟你一樣,把法晾在一邊,不敢睜眼直視。

    2012-04-18 14:11:12 補充:

    引:

    而你在意見005,006所列舉法條,

    又怎不見應用在郝家違建中??

    答:

    呵~

    只有你會想把「都更條例」應用在違建,

    我反倒想問問你....

    你見過拿刑法應用在債權裁判,或拿民法應用在殺人罪裁判的嗎?

    ==============================

    引:

    我講的這麼清楚,你還說什麼不知所以然,不知所云 ??

    回:

    你講清楚過什麼?

    我看你惟一清楚的就是〝搞不清楚〞!

    2012-04-18 14:16:39 補充:

    引:建商既然要都更,何以劃分區域只到王家?旁邊的郭元益原本也被劃分在內,

    何以又被剔除 ??

    答:

    因為郭元益不是袋地,而且面臨道路用地(文林路),它可以不參與都更啊,

    王家的土地也是嗎?

    你懂個春天咧.........

    PS:諸君可自行查證,在google地圖內鍵入〝文林路560巷〞,

      那塊被文林路、前街、後街和捷運圍起的地域便是文林苑案地,

      郭元益面臨的是文林路,那是道路用地!

      它沒有缺乏建築線的問題,可以自建,不必要參與都更。

  • 法律之前人人平等

    這句話是給不懂法律的人聽的

    正確的說法應該是

    金權之前人人平等

    試問

    現今國內的法官有多少人是有收受賄金的?

    錢多權大的人在法官面前相對地聲音也大得很

    如果可以集結多數人的力量

    自然就可以像當年的中國那樣對這些權勢者予以警戒

    當年郝家就是權勢者

    如今依然如是

    北部人大部分在選舉時之所以會選擇藍黨

    想當然爾是因為高官多

    高官的親朋好友也多自然在每次選舉時北部是藍黨的天下

    而藍黨子弟又有多少人是與我們一樣

    需要在一般公司行號工作一個月才領個二 三萬元的人呢?

    幾乎沒有一個是這樣

    所以他們的想法和做法也大多異於常人更不用說沒有同理心了

    就像人家說的

    有錢人想的和你想的不一樣這句話一樣

  • 芸嘉
    Lv 7
    9 年前

    TO 版主及回答者001 ~

    如果郝市府的作法一向就是依法行政,那麼我真的不會去譴責郝市府,

    畢竟郝市府是現任市長,他有他一貫的處理模式...

    但郝市府分明就是選邊站,站在財團那邊..

    王家活該倒楣?景佑宮違法占地北市府不敢拆-字+字

    圖片參考:http://l.yimg.com/bt/api/res/1.2/tZeU3WAIl0xcszqKr...

    作者: 唐詩 | 臺灣時報 – 2012年4月16日 上午1:00  〔記者唐詩台北報導〕台北市有名的土地公廟│景佑宮,就座落在市府公有地上,儘管有市民舉報,但北市府財政局卻敷衍了事,甚至有意讓他就地合法!市長郝龍斌「依法行政」說法受到嚴格考驗,且在查報過程中竟有官員公然違法阻拆! 文林苑都更案台北市政府聲稱「依法行政」,動用強勢警力後終拆除王家,但市府面對市有地遭強佔卻不敢拆違建、討土地。甚至負責市產管理的財政局,以及查報違建的都發局,還站在廟方的立場幫忙講話,對照郝龍斌強行處理王家建物,市府與官員的態度形成強烈的對比。 位於北市士林區後港里承德路四段與二七七巷口的景佑宮,佔地超過兩百五十坪,是士林區甚至台北市有名的大土地公廟,香火相當鼎盛,每逢土地公生在當地也有盛大的遶境活動;不過卻有民眾向財政局和都發局檢舉,景佑宮有部分坐落在市有土地上(士林區光華段二小段七五八之一、七五八之八號),且地上物屬於違建。 依據記者現場勘察與核對地籍資料,景佑宮的香亭及部分建物,確實是在上述地號之土地上,明顯已屬侵佔市有地;另一方面,由於該廟建物也無使用執照,因此確實也屬於違建。 一份法院判決資料上記載,「景佑宮之建物…因未領有使用執照,為建築法令所定義之違建等情,有台北市建築管理處九十九年四月二日北市都建查字第○九九六六七四五五○○號函…及土地複丈成果」,證實北市府建管處早已知道該處為違建,應即報即拆,但卻沒有動作;而在九十九年七月間,因廟方發生土地糾紛,都發局人員還跳出來「圍事」說謊,強調沒有拆除令,官員竟公然違法,等於重擊郝龍斌「依法行政」一個耳光! 另據指出,有當地民眾投訴財政局關於景佑宮涉及佔有市有地一事,財政局竟然也是敷衍,在回覆公文寫著「…少部份使用本局(財政局)經管旨揭市地」,等於坦承該廟確實佔有市地。 而財政局在處理上,既未行文廟方歸還,也未透過行政訴訟的程序追討,甚至還傳出有意以追討租金之後再賤賣市產給廟方的方式,私下息事寧人,另一方面則是函文財政部國有財產局背書,以拖待變,如此兩面手法等於是慷了台北市納稅人之慨,而便宜了廟方,又打了郝市府「依法行政」一個耳光。**************************************************************************************郝市府在媒體上講的很好聽,說什麼依法必須拆除,因此強拆民宅是不得已的作法,但上例就戳破郝的謊言了 ~另外版主說...[ 王家不接受「國家安排、配合社會、接受安撫」,所造成的社會困境?

    是否要鼓勵,其他住戶?可以向「王家」求償,來加速行政效力,使得「都市更新案」能夠快速實施,也避免其他住戶流離失所! ]版主可能搞錯了,文林苑案中,王家是受害者,其他拆遷戶則是另一群受害者,加害者則是規劃不當的建商和核准文林苑的郝市府.首先,建商提出的都更範圍根本就不合理,不符都更精神,只是為了符合法令讓拒拆戶的比例符合都更條款,後來郝市府又没以都更精神審查此案,最後又讓人民的合法房屋被拆,辜負市民所託.如果不是建商亂規劃在先,市府矇著眼同意在後,又怎會讓已遷住戶和王家同樣受害呢?此事件這樣發展下去,得利者只有建商,但台北市政府就是這樣子搞,完全不照顧人民

    2012-04-16 10:30:24 補充:

    TO回答者001說..

    [ 保護支持台灣進步而同意都更案的住戶們 王家在法律上 根本是站不住腳的 ]

    ?

    郝市長自家違建,到現在還在呀 ~

    2012-04-16 10:30:55 補充:

    臺灣時報作者: 唐詩 | 臺灣時報 – 2012年4月16日 上午1:00

     〔記者唐詩台北報導〕台北市有名的土地公廟│景佑宮,就座落在市府公有地上,儘管有市民舉報,但北市府財政局卻敷衍了事,甚至有意讓他就地合法!市長郝龍斌「依法行政」說法受到嚴格考驗,且在查報過程中竟有官員公然違法阻拆!

     文林苑都更案台北市政府聲稱「依法行政」,動用強勢警力後終拆除王家,但市府面對市有地遭強佔卻不敢拆違建、討土地。甚至負責市產管理的財政局,以及查報違建的都發局,還站在廟方的立場幫忙講話,對照郝龍斌強行處理王家建物,市府與官員的態度

    2012-04-16 10:33:59 補充:

    今日要不要拆除,並不是法律決定的.

    而是台北市政府解釋法律的角度.

    解釋法律的角度,由郝市長決定.

    今天郝市長決定站在財團這一邊,人民還有什麼話說??

    2012-04-18 13:34:47 補充:

    TO意見003 ~

    你才是不知所云 ....

    郝市府強拆文林苑,理由是依法行政,不得不拆,

    同樣的標準,郝家違建可也没拆呀,寺廟違建也没拆呀,

    這不是很好的例子嗎?又怎是指鹿為馬?

    2012-04-18 13:39:03 補充:

    文林苑案是否合理,看社會反應就知道了.

    連北市府聘的顧問都看不下去而辭職3個了,

    你說合理嗎?

    建商既然要都更,何以劃分區域只到王家?旁邊的郭元益原本也被劃分在內,

    何以又被剔除 ??

    而你在意見005,006所列舉法條,

    又怎不見應用在郝家違建中??

    我講的這麼清楚,你還說什麼不知所以然,不知所云 ??

    我懷疑你什麼都不懂.

    哈哈哈....

    2012-04-18 13:42:26 補充:

    已拆遷戶共有幾十戶,也不過才幾戶出來站在和建商同樣立場抗議而已.

    不論藍綠媒體,都把此案怪罪市府和建商,版主怪罪王家還真是異類呀.

  • 9 年前

    持來的正義,永遠是悲痛!

    而這些悲痛,是永遠無法要罪人償贖?更使得「公理正義」永遠失去「正當」。

    2012-04-18 18:56:00 補充:

    「郝家違建没拆,寺廟違建没拆,」

    你想看見「違建」統統拆除?那你就快點去「申請上訴」,讓他們告訴你!那到底是不是違建!

  • 9 年前

    根據統計 一般家庭日常用品多達一千三百種 也就是說

    我好心服務三件家事之後 我還是無法自誇 一天最少接觸十五件家事

    佩佩只有2兩三 除了二十歲之前 要幫忙些許家事

    三十歲就可以住進養老院 上健身房練身體

    佩佩現在上網 聽起來體力 力不從心 精神很年輕 但是膀胱老化很嚴重

    我也只有2兩八 年輕借友過 現在2兩六

    但是我媽媽只有2兩七 佩佩的媽媽六兩五 所以我們只能呼籲了

    全國2兩重應該只有十三位 醫院應該及早通知住院

    資料來源: 醫院為什麼都不緊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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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 7
    9 年前

    江國慶在面對法律時,得到平等待遇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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