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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麻將暗槓自摸問題
關於有過水疑慮的暗槓自摸爭議, 在麻將版不知已問答與討論過多少次了, 總是因為牌俗與牌理的衝突, 高手們認知不一, 永遠是眾說紛紜, 莫衷一是.
回答這種問題, 必須先有一個共識, 就是要依據現今之主流牌俗, (1)暗槓時如未改變聽張, 不算解除過水; (2)暗槓時即使改變了部份聽張, 原先的聽張也仍受過水限制. 這是最廣泛的主流牌俗, 高手對於過水的認定, 如有自己的不同見解應先擱置一旁, 而只以這個主流牌俗為共識基礎, 這樣的回答才不會流於雞同鴨講沒有交集.
版主問了三種狀況, 都是本家自己的敘述, 由於是內部的手牌運作別家無從得知, 所以如果摸入的牌混入手牌, 自我解釋的一面之詞遭到質疑, 別家沒有必須採信的義務.
不過, 在此先假定版主的敘述完全真實, 但別家也可以往對他自己有利的情況來質疑.
牌型是 567萬 88筒123條44445條789條 (聽3,6條)
1. 上家打5條 我摸入5條 暗槓4條 自摸5條 這樣算自摸嗎?
本家敘述 上家打5條時本家並不是聽5條, 並無過水不胡情事, 自摸當然算.
別家質疑 質疑本家摸入的是4條, 也就是說原先手牌是4445條聽大螺絲, 過水上家打的5條, 摸入4條並暗槓改聽單吊5條(原聽張之一仍受限制), 所以自摸不算.
前車之鑑 暗槓前摸入的5條不要插入手牌而暫置一旁, 別家就無從質疑了, 自摸收錢!
2.上家打7條 我摸入花 補到6條 為了暗槓2台 所以暗槓4條 後來自摸7條
這樣算自摸嗎?
此例自摸無效, 推倒要包賠三家.
自摸不算的原因與上家打的7條無關, 而是因為當補到6條時已經自摸而不胡, 進入過水狀態, 此時17張手牌全都是可胡之牌, 打啥聽啥, 所暗槓的4條正是暗槓後所聽之牌(可胡之牌), 過水不能解除, 槓上7條當然不得自摸.
不過, 版主說「後來自摸7條」如果意思不是暗槓當時自摸, 而是後來的自摸, 那當然算!
前車之鑑 該自摸就要自摸, 別貪圖什麼暗槓2台(你怎知還會自摸?) 自摸收三家不知比那2台多了幾倍! 況且一般規則暗槓沒有台.
3.某家打8筒 我喊碰 打5條出去 後來上家打9筒 我摸入9筒 暗槓4條後自摸9筒,
這樣算自摸嗎?
碰8筒竟然打5條? 雖然極不合理, 但我們尊重他的打法.
本家敘述 這樣是從原聽3,6條變成沒聽牌. 關鍵在上家打9筒時本家並不是聽9筒, 並無過水不胡情事, 之後摸入9筒才單吊9筒, 自摸9筒當然算.
別家質疑 質疑本家摸入的是4條, 也就是說原先手牌是4445條889筒, 碰8筒因故不敢打9筒而打5條, 手牌形成444條9筒(單吊9筒), 後來上家打9筒本家又因故過水不胡, 接著摸入4條暗槓之, 仍在過水狀態中, 槓上9筒自摸不算.
前車之鑑 暗槓前摸入的9筒不要插入手牌而暫置一旁, 別家就無從質疑了, 自摸收錢!
頑固豹在003回答中兩度提及MJ羅漢規則的說法, 經查MJ羅漢規則全文, 完全沒有這種規定或敘述, 請頑固豹自重, 不必為了洩憤而亂咬一通.
就牌理而言, 過水狀態中只要歷經一次非胡狀態, 就是解除過水了. 但現今牌俗並不遵循這個牌理, 例如本家聽5,8萬, 上家剛打5萬過水不胡, 摸入東暗槓東(未改便聽張), 摸入東之時, 17張手牌是非胡狀態, 但牌俗不視為解除過水, 槓上不得自摸5,8萬.
牌俗的導正是需要時間的, 30年50年都有可能, 但最後一定向牌理看齊! 「摸入一張非胡之牌」可以解除過水, 這是在牌理上說的, MJ羅漢前輩是認同的, 但牌俗上暫時有著偏執作法, 只能暫時遵循, 所以MJ羅漢多次說過其整理的規則是遵詢南北牌俗現狀而得, 並不表示他實際上認同這種一時迷走的牌俗. MJ羅漢也指出其他一時迷走的牌俗,包含碰槓不得自摸、不得明槓上家捨牌等.
頑固豹的人身攻擊作法, 恰恰暴露出他的無知, 在下無極毫髮無損, 請大家也不必在意.
4 個解答
- 1 十年前
不知道大家有沒有發現.....問題3
我碰了8筒打了5條並非沒聽牌...
而是轉成聽1跟4條(4條已4張所以單吊1條)
如今上家打9筒(此時聽1跟4條)我摸9筒槓
4條轉聽單張9筒在槓上開花應屬於可胡
只是如大家普遍的牌俗很容易會被質疑
過水沒胡罷了0.0
- ?Lv 71 十年前
無極在意見014扯到別人...
結果在意見018被丑丑吐槽...[ 小弟也不止一次與您溝通過 您一直把您所見所聞就當作一切 才是遭反彈的主因 ]
哈哈哈,笑死人了.
丑丑這句話是公道話.
" 不靠張 " 這種不可行的笑話, 無極居然還用評論來說......嗯,好笑.
2011-02-17 12:05:45 補充:
打麻將的規矩是以表象為準.
豈有讓別人可質疑之處??
無極所舉之例,之所以會被其他玩家質疑.
那是因為根本就不會打麻將,而這些不會打麻將的人,卻是無極所謂的主流.
本家自摸,不論暗槓前是否有過水,暗槓後均是可以自摸的.
如果無極不同意以上規則,那麼至少要規定暗槓後的自摸,被前一手限制.
豈有不靠張來證明之理??
- Infinito - 無極Lv 71 十年前
丑大, 您知道我同意您的見解, 這很符合牌理.
但牌俗有一狀況是「手牌非胡」也不算解除過水的.
手牌1145萬 東東東, 上家打3萬本家過水不胡,
摸入東(手牌非胡), 暗槓東
槓上得6萬, 不得自摸
現行牌俗不管你手牌內部運作, 只要牌一倒下來
發現本家剛剛過水3萬, 就是不准自摸6萬.
這觀念已根深蒂固, 你我算何角色, 要導正談何容易?
2010-11-29 11:55:06 補充:
要修改那條線到「手牌非胡」沒那麼難, 要靠的是有公信力的權威機構登高一呼公佈實施, 並準此多舉辦大型比賽並於比賽章程中刻意宣導. 現在的問題只在於台灣還沒有設立權威機構的條件與環境, 在此之前的任何個人努力, 其影響是杯水車薪微乎其微或毫無作用的. 丑大要這麼做我不反對, 理念上咱們立場一致沒有爭辯的空間與必要, 我自己也常這麼做, 但會註明是牌理正確而牌俗尚未跟上.
2010-11-29 11:55:31 補充:
發問者上來發問, 他要的是就現行規則上立竿見影的裁判與說明, 而不是牌理上應該如何才對. 丑大的解釋如與牌俗相左, 試問他能夠持之回去向該事件中的牌友們興師問罪要回他認為「被坑」的錢嗎? 莫非丑大希望到處點火讓它遍地烽煙, 問題卻是依舊? 我的作法是時機未到之前要認清與服從現實, 時機一到不必太費力即可順利扭轉.
2010-11-30 17:34:07 補充:
丑大,
我的說法在此受到諸多反彈, 原因是這個版有兩大毒瘤在作怪, 這一點您應該比我更清楚, 因為您受到他們的反彈更多.
我多次舉的例子: 手牌1145萬東東東, 過水上家3萬, 摸東(手牌非胡)暗槓東, 槓上得6萬, 依您的見解是可以自摸的, 但此例台灣南北都不得自摸, 這就叫牌俗.
我沒必要跟您辯「不靠牌」作法, 因為牌理上我的看法與您一致, 這只是因應牌俗這樣不算解除過水的普遍認知而提出的杜欺與自保方法. 這不會洩露牌情, 因為玩家有事沒事摸牌都可暫不靠牌, 此乃司空見慣.
2010-11-30 17:43:05 補充:
更何況不靠牌只是建議, 可不被冤枉有過水而不能自摸, 用不用隨你, 既未強制就沒啥好反彈的, 那些反彈的都是一些嘴上死活不從的人, 這樣的人您還見得少嗎?
丑大討論問題請避免扯得太遠, 什麼社會現象人生哲理的, 您當作是練習打字, 但要回應的人很累, 有時那反而模糊了焦點或離題了.
2010-11-30 17:48:30 補充:
實用性我認為很大, 我自己就用此法免除過水嫌疑順利自摸很多次, 別人毫無質疑的空間. 您硬要作相反的批評我無妨, 以丑大的文筆與口才, 黑的要辯為白的亦非難事, 但那不會影響我的觀點.
2010-11-30 17:56:50 補充:
對於「手牌非胡就解除過水」, 咱們的見解是一致的, 沒啥好辯, 時機到了即可迅速實施, 我從不擔心這個, 在那之前我不會在牌桌上與人無謂爭辯這個, 一切依從該處慣例或認知. 丑大要盡力, 那就偏勞您啦!
2010-11-30 23:07:32 補充:
好, 就此打住. :)
2011-02-17 13:01:31 補充:
丑大是與我作討論, 你一隻肉雞在那邊瞎啼個什麼勁? 當心被人捉去做烤雞!
2011-02-17 13:09:12 補充:
我們的討論已遠遠超過你的境界, 你那一點雞腸雞肚的意見就省省吧!
- 微子Lv 51 十年前
無極大:
以變通的做法 甚至一再強調變通做法的可行性 無疑是變相的認同錯誤認知的正確性
與其花大把時間精神在變通做法的推行 不如導正觀念
1 台麻的過水 指手牌可胡而不胡
2 解除過水限制 手牌非胡
3 過水 是一個先前發生的狀況 都是前一 二 三 四...手的狀況
2010-11-16 12:19:42 補充:
綜合123 因此 本家倒牌 玩家根本不需要在意本家有否過水的問題 而是注意本家前一手的手牌是否成胡就足夠了
本家前一手的手牌成胡 一定是過水未解除的狀況 不能胡牌 如果前一手非胡 也自然就沒有過不過水的問題
以此觀念 任何牌例都可解釋 捨此 再解釋也問題一堆
當然 最重要的是玩家不要有著”想拿錢就得讓我滿意”這種輸不起的心態 把解除過水限制的那條線 畫在正確的地方~~手牌非胡!
2010-11-17 01:30:43 補充:
無極大:
小弟從以前到如今 跟您提到這方面的問題 就只是一個想法:同樣是做一件事 您為何要推行”不靠牌” 卻不願直接說明”手牌非胡就已經解除限制”?
換言之 同樣做一件事 為何您選擇做變通之法 而不選擇做根本之法?
導正 說起來 好像很不一般 也好像不是普通人** 可是 我們時不時在這裡晃 **卻剛好就是這麼回事 不是嗎?
我們用不著導正所有麻將玩家 也沒這本事 但我們卻可以在恰好的時候 適時的提供觀念
什麼是恰好的時候? 就是當玩家上來這裡尋找解答的時候~~這時候 我們還不把正確的東西拿出來 卻盡是用些變通的東西 讓這些有心的玩家 最終還是得跟著和稀泥 像話嗎?
2010-11-17 01:34:03 補充:
所有過水的問題 全部在於解除限制那條線所畫位置
如您上例 手牌非胡還不能解除過水限制 那麼 可能就會有人〔如小弟〕要問 如何才能解除?
過水是手牌內的操作 難道非得捨出一張非胡之牌 讓其他人看到才算能數嗎? 其他人根本不知道我過水 就算我打出一張非胡之牌 他們知道其中關鍵嗎?
如果根本沒過水 只是手牌與進牌的變化 使得所胡之牌與先前捨牌相同 就一定不能胡了嗎?
此外 還有說摸進一張非胡之牌 才算解除 那吃進 碰進一張非胡之牌 可以嗎? 或者 槓進一張非胡之牌之後 所補之牌亦非可胡之牌 算解除嗎?...等等 太多諸如此類的問題 全部都是因為解除限制那條線畫的位置不對 過嚴 所導致
2010-11-17 01:35:31 補充:
為何那條線會畫得這麼嚴?
理由也很簡單 除了傳授時的口語化之誤 就是玩家輸不起所導致 總是抱著”想拿錢就要讓我爽 讓我滿意”的小家子心態
不論什麼解除過水的說法 全都是指向一個共通點~~手牌非胡
試問:我們為何不能就這點 只說~~當過水之後 只要手牌有過一次非胡的態勢 就算完成解除程序~~ 讓目前還有所疑問 也已經上來這裡探尋解答的牌友 可以得到一個正確的觀念 而非得如您這般 用一個變通的方法去遷就呢? 這樣難道不是捨本逐末?
2010-11-17 01:42:41 補充:
您上頭所舉之例 小弟有一個問題:
倒牌之後 人家發現先前過水3萬 所以即便暗槓東之後 也不准槓上自摸 那麼 以您所說的不靠牌 就可以自清 然後就可以胡嗎?
我相信 還是不行
不行的原因不在於靠不靠牌 而是那麼玩的人 認定過水之後以這樣的暗槓還不能解除限制 跟靠不靠牌沒關係
需要以不靠牌自清的狀況 是原本沒過水 卻因為進牌的關係 使得所胡之牌與先前的捨牌產生關聯 才要以不靠牌的動作切割 讓其他人了解自己並沒有發生過水的情況
2010-11-17 01:47:22 補充:
例如 114萬 5555678條 沒聽 上家打3萬 本家摸進5萬 以不靠牌自清 暗槓5條 隨後槓補3萬的狀況
必須強調 這並非正常與正確的做法 而是因為明知同桌玩家對過水相關規定認知有差異 甚至是錯誤的 才要以此避免爭議 確保自身權益
當然 會發生此類狀況 就是玩家所認定的解除限制的條件過嚴 所以害得本來沒聽的人也連帶受災殃
總之 台麻只有自摸才需要不靠牌 其他狀況 並無此規定 一旦要以明知沒有規定的動作來證明某些情況 就只能說 是玩家的玩法 認知 出了問題
碰到這種狀況 該改的不是規定 也不需要變通方法 只要當事人把觀念搞清楚就得了
2010-11-30 17:15:26 補充:
~~莫非丑大希望到處點火讓它遍地烽煙, 問題卻是依舊? ~~
無極大:
您怎麼總是盤旋在您自以為的”牌俗”上頭呢? 您所謂的牌俗 範圍有多廣呢?
小弟在賭桌上打滾廿多年 怎麼您所認定的”牌俗”中的情況 只是極少數? 您的說法在此受到諸多反彈 是不是也說明了此一狀況?
那條線〔手牌非胡〕的界定 並非修改 而是它本來就那麼畫 只是因為許許多多的原因而被錯置 扭曲 成了如今光怪陸離現象
但無所謂 只是個遊戲 而且人是有智慧的 以不通的規則玩 難免引發連帶的問題 碰多了 自然會想解決問題 而夠聰明的人 會曉得回頭找合理的玩法 差一點就只會想著創新規則以因應 甚至還以此認為高人一等
2010-11-30 17:18:15 補充:
您以為”不靠牌”可以解決問題 小弟上頭也指出這麼做只能在原本沒有過水的情形下自保 真有過水 終究得回到牌桌四人對過水限制的界定 也就是那條畫在哪裡的問題上 請問 您的不靠牌又真的解決問題了嗎?
它只會讓玩家洩露牌情 讓別人知道他所聽的牌一定與先前幾手的捨牌有關聯 如此而已
當玩家以不靠牌動作自清 接下來能自摸還好 如不能 其他人不但知道他已經聽牌 甚至還可以極明確知道其所聽之牌 您真以為這麼做很好?
2010-11-30 17:26:06 補充:
在這裡 您的不靠牌受到多大反彈 您自己最清楚了 之所以會受到反彈 歸根究柢就是因為實用性不大 後遺症卻不少 也無法從根本解決問題 您知道嗎? 如果真能解決問題 又有誰會不樂意用?
最後 我們常說歪打正著 這是運氣 正常情況下 別太寄望這種情況發生 而且正常情況下 也沒有人會故意歪打 卻希冀出現能夠正著的情形 總是會努力以正確的方式來解決問題 是不?
以變通之法因應 是因為一時之間沒有根本之法 已經知道根本之法而不用 小弟真不曉得您是怎麼想的?
2010-11-30 22:53:01 補充:
我多次舉的例子: 手牌1145萬東東東, 過水上家3萬, 摸東(手牌非胡)暗槓東, 槓上得6萬, 依您的見解是可以自摸的, 但此例台灣南北都不得自摸, 這就叫牌俗.
~~~~
無極大:
照您這麼說 小弟大約不是台灣人 以及跟我打過牌的人 也都不是台灣人囉?
一句話 別把您 以及您周遭發生的情況 就定義為”牌俗” 太狹隘了~~這觀點 小弟也不止一次與您溝通過 您一直把您所見所聞就當作一切 才是遭反彈的主因
再者 黑即黑 白就白 口才與文筆就可以顛倒黑白嗎? 您這說法能說服您自己嗎?
2010-11-30 23:00:22 補充:
您還提到小弟也受到反彈的事情
必須強調 我受到的反彈 不是他們 是他 而他 卻是絕大多數觀點都難以讓大家接受的 受到他的反彈 小弟只有高興
就這樣了 再講下去 不但抬槓 也傷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