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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相處﹐性是義務﹖是權利﹖是責任﹖還是...?
個人見解﹐結婚之後﹐『性』是雙方彼此表達愛意和生理需求的一種
親密行為。有人說過性是愛情的滋潤劑﹐亦有人說過性是用于傳宗接
代(雖然以現代科學和醫學技術昌明﹐已經毋須依靠性來繁衍後代﹐
但是新潮的想法﹐在短時期內﹐看來還未能夠令傳統觀念的大眾接受)
問題﹕本人想知道現代兩性對於夫妻相處之中﹐『性愛』究竟應該算
是義務﹖權利﹖是責任﹖還是其他的因素﹖
20分﹐男女皆可進﹐回答前敬請列明性別。
這次我亦是希望網友能夠給我一個較為詳盡的解答。
註﹕如果不想或者是不能夠針對問題解答﹐請到意見欄發表。
給【小雲】 傳統賢妻良母典範﹐為妳的另一半高興。羨煞旁(男)人
給【OK】 看不明妳貼上第一段的解答和此發問有任何關連。
認同妳說的夫妻相處﹐坦誠溝通應為首要。也欣賞妳對性愛是向對方
表現是其唯一的見解。
給【Shr Chi】 多謝解答。義務地去配合權力會是幸福的婚姻嗎﹖
給【尚寧】
很高興見到您的回應也順道致謝點數贊助。所謂清官難斷家務事﹐我
這裡說的義務是指以當事人的感覺而並非指法律明文規定。會有此發
問是因為曾見網友說過她有位親人是勉強履行夫妻義務。我非修法律
系故而不知法律是有還是沒有明文規定夫妻之間的房事頻繁次數﹐但
是﹐眾所周知﹐被冷落的一方是可以以法律途徑去申請分居和離婚。
繼上
我想我是明白您說的討厭任何人把夫妻之間的性愛當作義務。男女天
生有別﹐在性愛方面﹐籠統地說﹐男性大多數是主動而女性是處於被
動。『做愛』的意義應當是兩情相悅爾情我願。龘也不齒那些把自身
的快樂建立於另一方的身上的人﹐尤其是那就是其人所擇的愛伴。
這應該不是『做愛』而須正其說為『性慾發洩』。
更正﹕龘也不齒那些把自身的快樂建立於另一方的身上『痛苦』的人
回應【尚寧】 個人淺見﹐性行為如是發生於雙方互相悅願﹐那才是
做愛。如果性行為如是發生於單方『想要爽一下』的時候﹐那就只是
性慾發洩﹐這應該並非是完美愛情或是甜蜜婚姻的代表。
給【小丸子】 多謝妳一個以女性角度觀感的回應。
給【恩】 非常之多謝一個深思的分析。性﹑是舒壓﹐也是享受﹗
給【恩】 難得高人不吝賜教﹐獲益良多。龘的確是還未曾真正瞭解
性(故而有此發問)。性最高的第4階『心靈契合』是否似小龍女與
楊過的玉女素心劍法嗎﹖﹖還是眉來眼去就足以傳情﹖﹖
對於性愛﹐愚見是﹕
因為有性,所以愛能夠完整﹑甜蜜﹑長久
因為有愛,所以性能夠完美﹑幸福﹑享受
給【尚寧】 與愛侶天各一方還能夠確實感受到她的情緒=心靈感應 ^^
8 個解答
- 紹恩Lv 61 十年前最愛解答
看就知道我是個男的
對我來說,性愛是雙方愛的證明,也是溝通讓心靈契合的方式,但也是種責任
我不認為是義務,因為我並不排斥,又不像當兵是被逼的
也不認為是權利,因為我不認為她有欠我什麼,或是把享受她的肉體是當作是我的權利
是責任,因為只要能讓她開心 舒壓,幫她按摩或讓她滿足,我覺得是我的責任,我是她最親密的伴侶,也是最親近的摯友,若我連這都做不到,那又怎麼完成照顧她的承諾?
在行為中感受到彼此的愛,感受到幸福甜蜜,當然對我來說是種愛的證明
但最重要的是,這是我們能心靈契合的溝通方式,即使像過去不成熟時,只要翻雲覆雨結束,就算有爭吵也會結束,共識或解決問題的辦法也會出現
希望和她做這場愛,會讓她開心 舒壓 輕鬆
希望和她做這場愛,會讓我們更感受到幸福 快樂 甜密
因為都是這麼地想,所以我能從她一舉一動感受到她內心的變化甚至想法,雖然現在不再是爭吵時的緩和劑,但自早期我們就有共識,我們只能在床上溝通 討論想法 心事
因為用心,漸漸地我像得到他心通的能力,也許是每一次的經歷都深刻於心,所以即使她不說話,甚至我不看她也能知道她的想法,做出適當的反應 說出內心該配合的話
而她也漸漸受我影響,雖然不像我了解她般了解我,但也是在周遭親友之上
所以,雖然有複選的答案,不過若要選個單選的答案,那就是
這對我們來說,永遠都是最重要的溝通方式,因為有性,所以愛能夠昇華 長久;因為有愛,所以性能夠甜蜜 幸福
2007-07-24 01:59:05 補充:
我想,或許是你對性的不了解,對於我說的定義你有些誤解
中國自古以來就流傳許多以性為主的養生練氣之術,像是皇帝經 素女經 回春功等等,像近代的九九神功之類都是
因為你的問題是問這對我們的定義為何,而我的定義是我目前分類的最高級心靈契合 意見交流的最佳方式
或許是如她所說,我是最好色的人,甚至為此我還去學皇帝經並逆練素女經,並將我在房事這門學說所知所學總合起來,自創一門叫冰火九重天的以房事為主的練氣功法
2007-07-24 02:01:22 補充:
因此,我將性對人的影響分類為:
最低1階-滿足本能 慾望;2階-舒壓 發洩;3階-養氣健體;目前最高4階-心靈契合
或許這門學問的最高境界也是像武術一樣,最終也是在追求透過動作驗證宇宙法則的變化,不過對這我畢竟只是自學,相信我這不入流的功法是不會讓我有這種超凡層次領悟
資料來源: 我的定義你未必適用,因為人都是個體,即使你和你的她都認同,但這微妙情感到你們詮釋時也會稍有不同;而且,對我來說也會改變,和她當夫妻是這樣想法,但換成別人和我成夫妻時也會改變, 武術學的半桶水,倒是這種不入流我練的還不錯;對於我的定義可別再誤會囉,目前我的定義是:和她之間心靈契合 交流溝通的最佳方式(萬一她跟你一樣沒看清楚而誤會了,我可能會被家暴^^), 二 - 匿名7 年前
讓你的.寶貝持久-耐戰的最佳性藥品
無法連結, 請複製網址到瀏覽器 → yam8
- 小丸子Lv 41 十年前
我也認同版大所說的﹐~~結婚之後﹐『性』是雙方彼此表達愛意和生理需求的一種親密行為~~
要是我的另一半有生理需要時.會很樂意.非常樂意的配合.所謂的配合.不是把『性』當”義務”.是被我愛上時所享有的”權利”也更不是”責任”了~這些是我的小小見解!
2007-07-21 21:48:17 補充:
忘了補充性別.我是女生.
資料來源: 自己 - 旺了冷藏Lv 51 十年前
龘先生你好:
我是生平還未結過婚的未婚男。
我不喜歡並且討厭任何人把夫妻之間的性愛當作【義務】
一時之間無法以高度智慧對你的發問提出良好的見解,
暫時先和你談微乎其微的一小部份,
但並不代表我會有能力繼續和你聊或是交談ㄛ,
我現在只是一股腦的難以接受~
性愛是義務???
法律規定夫妻互相負有同居的義務,即夫妻應居住在一起,但沒有明訂夫妻之間應同住一房或一床之規定<§民1001>。
同居並不代表夫妻雙方需住同一床,而【做愛】做的事時,是建立在雙方擁有自主權、兩情相悅之下所進行的,一方若遭受了脅迫、強行性交,雖為夫妻,也會觸犯妨礙性自主罪。<§刑221>
2007-07-21 03:54:32 補充:
龘 :你好!
我認為夫妻之間的性愛是有一方【想要爽一下】的行為。
也是一種責任,雙方在交歡的過程中都應該負責並且有義務讓對方的身體與心靈得到高潮與滿足。
我很期待有機會能夠對龘搞笑 ^ ^
但我現在並沒有在瞎掰,我的智慧和看事情的角度只有如此而已,
請龘多多包涵~
2007-07-25 02:33:11 補充:
玉女素心劍法如無心靈契合難以修練完整
個人對心靈契合的認同感:
最基本:當你望著愛侶的背影便能瞭解感受到愛侶的情緒。
最高階:愛侶在高雄,你人在台北,你還能夠確實感受到她的情緒
資料來源: , 不是我愛瞎掰,是你熱烈歡迎任何人提出任何看法給你,所以我就不客氣了。 - ?Lv 51 十年前
給【微塵】 食色性也。生理需求﹐人皆有之。多謝您一個坦誠的回應。
2007-07-25 22:39:07 補充:
給【恩】 (最佳解答)
深想一層﹐佛云『色即是空﹑空即是色』
吾乃凡夫俗子﹐但願女友不要把性的第 5 階認為是『無性勝有性』 ^^
- 1 十年前
29歲女性。
心理道德就直接跟對方談,說本人不婚前性行為...
如果是身體上"不行"也直接說~不行(男人比較做不到吧,哈哈)
相愛的兩個人應該是可以溝通的.
如果愛一個人怎會不想與他發生性關係?(正常男人來講的話)
性愛在夫妻生活中佔很重要的位置,是"溝通的橋樑"
性愛的配合完美,
及"做的時候是否會考慮對方感受"
也可"讓對方"感受到"你對他的在乎~~
再做的同時,彼此問~這樣會不會不舒服?
或是討論怎樣才能讓對方感到更愉快~
雖然我講的有點A但這是在乎一個人的表現~
若真的是因為工作上壓力大導致不想做,或是其他原因,
(原因不是重點)
重點是相愛的兩個人應該是什麼都可以溝通的.
性是義務,也是權利,也是責任~也是相愛的証明...
性愛是表現讓對方知道,對對方是唯一的在乎~
是這輩子專屬一人,不跟別人分享~的証明~
除非雙方真的都不愛做這種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