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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義務要養姐姐嗎?
我有一個腦部受過創傷的姐姐
假使我爸媽那天大病了,我有義務要養他嗎?
因為我忍受她18年了
每次偷跑去去都會連累到我,每次都在家大吼大叫
18歲我就要搬出門
除非有重大事故才會回家,不然很難
我有義務嗎?
我上有3個姊姊
是我養?還是姐養?
如果民法這樣說的話,那我還讀什麼書?
我姊養我就好阿
11 個解答
- ?Lv 71 十年前最愛解答
(抱歉!本來想寫在意見欄就好 可是字數多 放不下)LISA 說得沒錯!親屬間本來就有負相互扶養的義務萬一你父母將來往生 最放不下的就是姐姐了罷到時與你姐姐血緣關係最親近的親人就是你不找你找誰??(若有天父母往生 你又另外成家到時可能要幫姐姐找長期照護的機構安置她 或是幫她申請重度殘障手冊等社會福利的幫助 像就醫與健保費用就可減免除非你能力夠及你願意 否則不一定會全額要你付 若你有家庭 會照你經濟力去分攤這部份要再找社會局問得更清楚一點)你年紀應該還小罷?小孩子不要太現實你說「忍受」她18年 (抱歉 我也知道病人周遭的家屬也很辛苦 會有壓力)但是你有沒有想過呢:今天你姐姐是因受傷沒辦法 誰希望自己像廢人一樣?萬一她沒受傷 有能力在賺錢工作說不定你成長過程也是接受過她的扶養(她賺錢拿回家給父母 不就等於你也花到了?)或者你還在向她領零用錢花用..........)這也有可能 對罷你說她大吼大叫;那應該是腦傷造成的 又不是她故意要這樣 她也身不由己罷,站在她的立場 她這一生就這樣毀了 她也很可憐你父母都不捨得放棄而願意照顧她,看在父母的這份心 你也不要太絕姐姐也是父母的孩子 與你總是來自同樣的血緣罷請多包容她 不要太苛責;這樣你也會不快樂.......做自己該做的事!
資料來源: 人之常情 - 匿名7 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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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及格法匠Lv 61 十年前
辛苦了
老實說基如社會人道立場我認為你應該
但是那種耐心很難熬吧
但我相信你姊姊可以感受到的
我認為你很有愛心
我相信你有一失必有一得
如果你姊有能力
我相信他一定很難過
為何我不能像正常人一樣呢?
如今他是需要你的時候
你不應該離開他
好好加油
我相信一定有好報的
- ?Lv 71 十年前
若父母親真的有不幸的話---第一 若姐姐未出嫁 則身為版主的妹妹要負扶養責任 若有其他兄弟姐妹 則按比例分擔之第二 版主若有因負擔扶養義務而不能維持自己生活者時 免除其義務 換句話說 可以不要扶養姐姐第三 時至今日 因為扶養糾紛衍生出許多社會問題 主要是出在國人觀念錯誤 事實上民法的基本原則 絕非讓另一個人無法生活而來照顧受扶養人 若真的無力照顧時 應與社福機構配合 讓自己負擔減輕點 此觀民法第1119條自明 附錄----民法 第 1114 條 (互負扶養義務之親屬)左列親屬,互負扶養之義務:一 直系血親相互間。二 夫妻之一方與他方之父母同居者,其相互間。三 兄弟姊妹相互間。四 家長家屬相互間。 第 1115 條 (扶養義務人之順序)負扶養義務者有數人時,應依左列順序定其履行義務之人:一 直系血親卑親屬。二 直系血親尊親屬。三 家長。四 兄弟姊妹。五 家屬。六 子婦、女婿。七 夫妻之父母。同係直系尊親屬或直系卑親屬者,以親等近者為先。負扶養義務者有數人而其親等同一時,應各依其經濟能力,分擔義務。 第 1116 條 (扶養權利人之順序)受扶養權利者有數人,而負扶養義務者之經濟能力,不足扶養其全體時,依左列順序定其受扶養之人:一 直系血親尊親屬。二 直系血親卑親屬。三 家屬。四 兄弟姊妹。五 家長。六 夫妻之父母。七 子婦、女婿。同係直系尊親屬或直系卑親屬者,以親等近者為先。受扶養權利者有數人而其親等同一時,應按其需要之狀況,酌為扶養。第 1118 條 (扶養義務之免除)因負擔扶養義務而不能維持自己生活者,免除其義務。但受扶養權利者為直系血親尊親屬或配偶時,減輕其義務。 第 1119 條 (扶養程度)扶養之程度,應按受扶養權利者之需要與負扶養義務者之經濟能力及身分定之。
2006-10-02 19:35:32 補充:
版主上有三個姐姐 所以彼此的義務就是----負扶養義務者有數人而其親等同一時,應各依其經濟能力,分擔義務就是因為版主唸書 才會上來問自己的權益 不唸書的人不是傻傻的全部負起扶養責任 讓別人閒著 不然就是置身事外
資料來源: 公司法務主任 - ㄚ冰Lv 41 十年前
其實你應該將心比心吧!!
相信你姐姐也不是故意有心受傷的....
在法律上你是沒有義務的,但是如果你覺得對的起自己的良心
就放手不管吧!!
照顧這些受傷病患,雖然事件辛苦的事
你不該為了自己而使父母又為了你的事情擔心吧!!
資料來源: 自己 - 惠玉Lv 71 十年前
名 稱:民法 (民國 91 年 06 月 26 日 修正) 第 1114 條左列親屬,互負扶養之義務:
一 直系血親相互間。
二 夫妻之一方與他方之父母同居者,其相互間。
三 兄弟姊妹相互間。
四 家長家屬相互間。你可以請社會局或者一些政府機關尋問讓政府機關將她安置。其實她是你的親姐姐,不管法律規定什麼?你都有這份義務應該幫助她不是嗎?而且...她也不願意這樣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