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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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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愛的網友你們好:我是美聲是一個太過正義感的人'有時為了一件[對]的事及[不公平]的事'總是為此不公之事' 與惡勢力爭執到底' 有時因此而負傷纍纍'我亦勇往直前'奮戰不懈'在我的部落格及電子信箱都留有為了[不平不公]之事'奮戰的記錄'部落格裡有許多'有意義具正面性的文章及對時事的看法' 期待網友你們的評論指教'故'敬請多多瀏覽我的部落格增長見聞哦'

  • 由花博弊案觀市政問題

    此次由台北市政府主辦的[花博]展'

    因所花之[費用]高的離譜'

    引起輿論界討論及民眾们的議論紛紛'

    為何出了如此大的舞弊問題'郝市長卻不知?

    如此[大]的工程'所需款額之裁定'難道郝市長不需[過目]?

    目前因議員暴料'整個北市府及郝市長均給民眾[負]面的印象'

    然探究原因'

    這與"行政制度"不無關係'

    我國目前的行政制度為[分層受權管理]由權責單位自行審核決定'

    除非是出了[大問題]否則'最上層的主管只[看]書面報告'

    或甚至不管'

    許多民眾被有關單位所侵凌'既使[陳情]亦無用'

    與此[行政制度]不無關係'

    比如:許多民眾最常打的市府1999專線'

    該專線雖然會將民眾反應的事情'轉達給主要權責單位處理'

    但若該單位無依法處理'

    民眾再打第二次該專線反應'

    就算是提出[具體]法規表示'權責單位違法'

    該專線亦表示其無權管制其如何做?

    因為[權責]有無缺失認定在該單位?

    如此民眾打該專線有何用?

    民眾打該專該專線反應的單位決對都屬北市府管轄的下署單位'

    該單位違法'民眾都可以陳述[具體]法規表示違何法'

    既該單位已確實違法'何以身為上級主管的北市府無權管制?

    [分層受權管理]的行政制度'

    表面上看好像如此較有效率'

    但[其]極大的缺點卻是把每個單位'

    畫成一圈圈'變成一個小團體'

    日後該小團體出了何違法事件'

    主要統御機關反變成無法管制'

    因為以全權受權?因許多事情還需仰賴這些各別獨立的小團體?

    不能得罪?

    除非如[花博]弊案'已是全民責議之大問題'

    否主要統御主管[北市府]是不會表示要對

    負責之權責單位之負責主管等做出[懲處]

    好比警紀問題'若非刑事案件'涉及民眾各人知識問題所衍生的糾紛問題'

    若該問題介於法律管制邊緣'

    如:無法條規定或已是民法問題'

    警員在處理類似民眾赳紛問題'

    亦有[行政法]限制警員應如何'公正公平等裁量'

    而不是由警員自行以私意做裁定'

    否則將變成警員以私心或成見等心態無公正處理'

    造成為惡者無理者'只要憑藉與警政人員私交好'就可亂報案'造成原為受害者的民眾的冤怨'

    如此的問題不要說[市長有約]去陳情'

    就算送案至監察院陳情亦無用'

    因[他們]還是把陳情案'交付該被訴之權責單位處理'

    因為[分層受權管理]之行政制度'

    而此含極大問題的[行政制度]

    就成為這些違失單位的統御主管[機關]的無法處理之藉口'

    也造成許多較弱勢或無辜民眾的陳情案'

    如棄物於大海'

    永無指望主要統御機關會依法處理懲處違法公務員之一日'

    此亦是民眾對政府的民怨之一'

    花博弊案'只是更反映出政府許無處理的舞弊問題之冰山一角吧了'

    如此有弊端的行政制度'

    有待政府執政者再思改良'

    不光是北市府如此'許多比北府較高層的行政機關亦是如此'

    但許多的與民眾息息相關的民生[市政]問題'

    2 個解答政治1 十年前
  • 大司法醜聞案司法機關應有之省思

    目前最新新聞所報導'司法界大醜聞案'為高等法院四名法官及一名檢察官涉嫌貪污包庇'前立委何智輝銅鑼科技園區開發弊案'

    四名法官分別為:李春地'蔡治光'林明俊'陳榮和'尤以蔡治光及陳榮和私人所擁有的土地及建物最為[可觀]'

    蔡治光共有23筆土地7筆建物'57檔股票'8筆基金'

    陳榮和則為73筆土地3筆建物存款部分亦有1200萬元'且陳法官還是高院自律委員之一'卻貪污收受黑錢賄賂'褻瀆司法正義公正'另人可嘆'

    以司法官的薪資而論'擁有如此[龐大]資產'應是不可能'兩位法官[過份]的資產是否為收受賄賂[貪污]所累積的成果'似乎已不須[明言]'

    民間總流傳著[有錢判生'無錢判死]的名言'是為更應證[司法界]的黑暗面'

    本件司法大醜聞案'係由高檢署特偵組指揮調查局北基組及北地院檢察署檢察事務官對高院司法官涉嫌集體收受賄賂案展開調查'

    也就是說本件[司法大醜聞案]亦為自家人所爆料'表面上是調查[貪瀆]之司法官但真實内幕有如此[單純]嗎?

    對司法有較近一步[了解]接觸者均知'第二審法官可完全改判第一審法官的判決'而影響[考績]最直接的為檢察官'因此只要二審法官改判一審案件為[無罪]'最不服者應為起訴之檢察官及事務官'

    由本案係由[高檢署]指揮可知一'二'

    [下查上]真是不合常理'若本案為法務部指揮還說的過'但由[高檢署]指揮就另人猜測'

    許多因司法不公案件向法務部'乃至司法院陳情民眾都知'就算[證據]確實的檢舉[檢察官]不公不法'法務部亦推責是檢察長的責任'將案件轉交檢察署處理'

    可就算署名檢察長發公文'回覆給陳情者的'扔是包庇不法檢察官的内容'而全然莫視具體[證據]'

    檢察署最高裁判者檢察長'都違職責不依法處理'那麼依行政院規定對所屬機關受理人民陳情案第六條明文規定'若原處理機關處置不當'受理陳情之上級機關應將陳情案交由該單位之直轄上級處理或自行處理'但法務部並無依法處理'原單位處置不當時應需進行處理模式'

    以我親戚的實例而論'親戚提告違反刑法恐嚇'毀損'傷害'公然侮辱''''等罪之蕭'丁二女'承辦士林地檢薛嘉珩女檢察官'對具體證據完全莫視'除利用職權包庇蕭丁二女之不法案'

    向法務部陳情'法務部將陳情案交由士林地檢檢察長處理'但檢察長確實無依法處理其所回覆公文可證其包庇外'所檢舉的[證據]亦可茲證薛檢察官之不法'

    法務部一直將陳情案交由士林地檢署'但一直無依法處理'親戚'要求法務部依法將陳情案交由[高檢署]處理'但法務部除無依法轉交高檢署查辦外''對陳情案拖延'到現在不了了之'毫無處理的置之不理'

    而惡劣不法的薛嘉珩檢察官在被檢舉'心有不干情況下'以親戚在蕭丁二女及其友人三字經等公然侮辱漫罵及語言恐嚇下'及蕭女褻意的語句=找個男人到妳家'上一下'解一下'的侮辱調戲下'講蕭女=難怪是[特種行業]上班的'講的好褻意'

    薛檢察官竟以一句[特種行業]'表示發現不法?主動偵辦'並在親戚承認有說蕭女[特種行業]一語起訴'以為報復'

    而對蕭丁二女之罪行以[不起訴]結案'

    除蕭女確為在特種茶室上班[有證據及證人可證]外'本國的[特種行業]確實分[八]大項'

    因此[特種行業]一詞'並不能表示係指[她人]就是在酒店上班'[在賺]之代表與事實'況以[視聽歌唱]業亦被列入[特種行業]'舉凡:網咖'電影院'kTV'歌廳'卡拉ok等均屬[特種行業]之營業場所'為一般大眾均會涉足的正當場所外'亦是對在這些場所上班者[人格]之污辱與輕視'

    以[罪責]法學論'一項[言行]是否需'動以[刑責]處罰入罪'需具備相當之[質]與[量]而決定'而亦不容許[私意]認定'

    如前文所述'許多民眾所常涉足的正當場所'因[性質]等因素'而被列為[特種行業]'

    若司法真以出言[特種行業]一句話'就認定構成[公然侮辱]'是為[矯枉過正]不附[罪責]論'

    司法機關對司法人員違法的縱容包庇'向法務部陳情者[乃至司法院]多無獲重視及依法處理不法之司法官員'

    而這些陳情案多如牛毛'

    司法機關以處理親戚案件模式'拖延'不了了之的將案件[蒸發]不見了'

    何智輝銅鑼弊案所引爆的司法官醜聞案'若非[自家]人不干'自爆内幕'始積極處理'

    何以司法機關對人民槽受司法官司法破害[證據]確實的司法官違法陳情案'置之不理?

    司法官[檢察官]不公不法'[貪瀆]案件'早已非鮮事'除印證司法黑暗面的[有錢判生'無錢判死]名言外'

    若得罪司法人員'亦槽[萬劫不復]之悲慘命運'無罪亦被強加入罪'

    如親戚在檢察官申請[簡易判決]處刑'案交内湖簡易庭處理'親戚依具體證據及法條陳述'法官改為[正常程序審判]'案再交士林地院

    '我希望司法機關能[真的]重視[司法]人員違法的處理'而不是司法人員之間利益衝突時[内哄]欲報復時'才處理[少數]的違法司法人員'

    亦為做[表面]'以何智輝弊案來表示重視處理司法人員違法及素質'

    但對人民多數陳情的[多數]違法司法人員縱容包庇'

    此亦是為司法機關之恥也'

    2 個解答政治1 十年前
  • 警紀敗壞問題面面觀

    警紀敗壞問題在台中市角頭翁奇楠槍擊命案事件'引發媒體輿論界對台中市治安問題及警紀敗壞問題熱烈討論'除台中市角頭命案'台南玉井分局兩名員警涉及提供線索給[黑道]丁姓角頭暴力擄人討債'具檢方調查包括學甲分局偵查隊長亦涉案其中'此案引起最大的討論點在'整個暴力討債過程'兩名員警竟在現場卻袖手旁觀目睹被害人被毒打近二十小時'之惡行'昨日夜間新聞最新的警紀問題'為桃園一青年騎機車被撞'被害人母親報案要求調閱附近能攝錄案發現場狀況監視器畫面'警方態度冷漠不理會'此三則最新的警紀問題'前兩則台中市及台南警員涉及[黑道]掛鉤問題'為警紀敗壞的[精典]代表'警方與[黑道]之間的利若益連繫關係'早就[冰凍非一日之寒]此亦是[治安]惡化重點原因之一'再依據警政署針對台北市'台中市'高雄市'三個主要直轄市所作三項[民調]一'民眾對警方整頓[治安]問題滿意度=排名第一為高雄市'第二名為台北市'第三名為台中市'二'對政府針對治安問題所做的措施滿意度'排名依據如上'三'對警察打擊犯罪態度的滿意度'排名依舊高雄市第一'北市第二'中市第三名'由此份[民調]可知'北市治安問題僅次於台中市'台北市為主要行政中心'政府對警政署所定警政制度的缺點所引發的警紀問題'導致影響到[治安]日趨惡化的問題'政府若不重新嚴擬或修改一套完善警政制度'則除北市步上台中市治安嚴重敗壞的後塵'指日可待外'亦無法根本解決[治安]惡化問題'先舉例台中市角頭命案論'案發時有四名員警在命案現場除卻袖手旁觀外'並表示當時是在[泡茶]不知有槍擊云云'為徹底查明'要警方提供案發時[監視器]所錄畫面'警方表示以移送檢調偵查'無法提供'對監視錄影内容亦不透露'若真如是[純泡茶]何以不敢提供命案現場監視錄影帶?將問題推給檢調'因[偵查不公開]'檢調亦不透露[内幕]'此案件最終的解決方式=台中市警局局長胡木源下台表示"負責"?改換局長整頓治安問題'試問換[新局長]就可解決'警紀敗壞及治安問題嗎?就資料論'台中市因[治安]敗壞問題'至目前已換過八名市警局局長'[治安]問題有改善嗎?整頓[治安]問題'根本在[警政制度]'本國各市警局因警政署對[治安]案件須每年做[報告表]各警局為求[積效分數]配合警政署的報告'往往以[吃案]方式來表示犯罪案件數據逐年下降'為其[治安]改善的[證明]?[治安]之所以惡化原因之一'就是[吃案]問題所導致'尤以[刑案]的吃案為最為主因'警方只要[吃案]就可以不必有[破案壓力]問題又可隱瞞治安惡化問題'以向[政府]交出漂亮成績單=[報告表]以獲"嘉獎"及避免政府因[治安]問題被民眾評擊'其會因此承受更大的[壓力]'然因警政署的此項[制度]'[吃案]是乎是警察的"慣習"亦為警政署所默許'彼此[心照不宣]'我就曾因惡劣警員的吃案問題'向警政署等陳情'其處理方式'先表示為[市警局]處理'把問題先推開'而市警局對警員違警紀問題'以[查無事實]做包庇'就算有[具體]證據'其竟可可惡到表示錄音及照片等可能是偽造?最終惡劣警員的違法陳情案'均是無任何[懲處]的不了了之'因此會被懲處的惡警'除非是[媒體]報導'且是嚴重違警紀的案件'為非懲處'無法對社會大眾交代'始重視處理'然因許多違警紀的[小案]不處理'為導致嚴重違[警紀]不法警員的產生及其僥倖心態的囂張'我在中央圖書館查閱到的警政署七十年代至今各類報案案件的統計表=[報告表]七[八]十年代的報案案件數據較高'到現今九十年代'報案案件數據為逐年降低'但實際上'訪問許多老一輩民眾均表示現在[治安]'比其年輕時代更另其感覺"惡化"及目前針對[治安]問題的民調均表示[治安]為逐年惡化'試問:何以報案數據下降'反而[治安]更形惡化?主因在[吃案]問題'警方無徹底解決犯罪案件的偵破'導致犯罪者僥倖心理'自然一犯再犯'[反正也不會被捉]

    4 個解答宗教信仰與靈性1 十年前
  • 對全民警察的看法

    依之前警政署於新聞中對治安事件處理的統計報告'其分別為一'屬刑案部分=竊盜'傷害等'二'為民服務部分=爭執'社會秩序法等事件'刑案部分所處理件數為2000件[大約]而為民服務部分件數竟高達[上萬件]'無怪乎警方在[緝盜破案]刑案部分基效不佳'是為對引響社會治安主要問題無能力解決原因之一'[無有效的處理]為民服務部分及將大部分警力投入此類案件的處理'舉例為民服務'其社會秩序法事件'為我親眼所見'親戚的切身經驗而論'警方在處理社會秩序法事件的無效率性及[小案亦吃案]'的過份'事實發生於九十七年時處理警察局單位為大同分局及民族派出所'是為有一戶人家'每深夜零時至晨五時[違社秩案件處理法所規定時間=第九條']於屋内打麻將喧嘩外'該戶子女與其友人[約七八人]又在巷内大聲談笑吵鬧'時而騎乘機車來回巷内數十次製造噪音[其誇張之處]為'機車為去除"消音器"且為3至4輛同步進行'如此行為時間為深夜一'二點'或機車不熄火發出噪音'或又逗玩其所飼狗[亦是二'三隻狗]跑跳吵鬧於巷内'該巷為"無尾巷"除迴音大外為此戶敢囂張原因之一'違社秩法戶囂張行為是每夜如此的"常態"而非"偶而性"我的親戚[表姐]在不甚其擾下對該戶口頭勸導'反遭白眼惡言相向外'至此後該戶反更故意在親戚家樓下滋事吵鬧'親戚在忍無可忍的情況下打110報案'請警方依法妥善處理'奇怪的是'警察來前'該戶聚集巷内吵鬧青少年既知提前"開溜'前來處理警察表示[無發現]巷内吵鬧情形'對屋内打麻將部分解釋為[衛生麻將]無法可管?草草了事外'使該戶反而更故意[更跨張]的去製造噪音吵鬧'親戚一共打110報案十九件'該戶從未被開過違社秩法罰單外'連[勸導單]亦無[?]該處理權責單位民族派出所故意包庇該戶違法離譜到'親戚以相機拍下該戶深夜於巷內吵鬧滋事相片拿給該派出所楊文振所長看'楊所長竟表示侵犯[肖像權]'?由於權責單位一再次包庇縱容該戶'親戚不服的向市政府研考會陳情及投書市長信箱'但市政府對陳情案的處理方式為交大同分局處理'又為官官相護的包庇民族派出所處理員警及所長的失職'前文有關提到該戶屋内有打麻將聚賭事實'莫非是其所包庇的賭場'[?]自然是分局亦有高層涉利其中'無怪乎'查無違失?由於警方的包庇'違法戶竟囂張的對親戚做出[傷害]'[恐嚇]刑案之加害'親戚具證告該戶'該戶在有所[懼怕]情況下搬家'親戚始徹底遠離深夜被吵鬧的惡夢[有關親戚與違法包庇不法的北市大同分局詳情細節另述於我的部落格以免引響討論對全民警察的看法重點]警方處理違社秩法實例重點在於'警察對民眾十九件違社秩法的報案'[為其權責並有法可據可處理情況下]竟可失職到連[勸導單]均無開立'此類為民服務的小案''警察都不依法處理'何奢望刑案的偵破基效'再者前文表示警方將大多警力投入為民服務案件'唯'有些為民服務案件是介於[私權]的糾紛'涉及[民法]而非其主權'例如:有民眾報案'樓上屋内[低頻噪音]吵到他'請警察處理理'北市對[屋内低頻]噪音並無訂定法規'若該戶屋内噪音'只有他聽到'並無誇張到引響公眾安寧'警察並不可依社秩法處理'也不可強制該戶屋内人身自由之限制'此類警方無主權可處理事件'警方若要有效解決'應是見意'報案民眾至區公所的[調解委員會協調]'而不是一再[受理]為對無違法者的權益侵犯'我就親眼看過大同區民族派出所對民眾無違法遭亂報案的侵權'一再侵擾處理'[詳述於我的部落格]'如上述正確的處理管道的告知'警力在為民服務部分'若非其[權力]應介入事件應告知民眾正確管道處理'而不是一再受理'成為其[警務]繁忙的藉口'無多餘警力偵破重大刑案的藉口'應此[全民警察]的落實應是全民對違法者的勇於指正[證]'及對不依法處理的警政單位的積極監督'對其失職的投書[訴]勇於發表[包括上述其無權處理事件的違法受理之侵權']'如上例'為何除親戚報案外'其他住戶都默默不敢反應?除恐惡勢力外亦是自掃門前雪的冷漠'此種態度亦是讓違法者敢囂張的主因'也是讓權責單位不依法處理的原因'[全民警察]'可積極的防治不法之徒的囂張及違法行為'進而減少[犯罪率]的提高'及對處理權責警政單位給予有效[積極壓力]促進警政單位有效改善[治安問題]'而不是警政署紙上統計報告表來表示'報案率的減少'為犯罪案件減少的代表'藉口為治安有逐年改善的虛偽報告'事實上各警局'為了[完美]此報告的"真實性"[吃了多少案]'尤以民眾對刑案[竊盜]的報案多不登記'以免有[破案]壓力'類似警方有意[吃案]民眾的勇於投訴及強烈要求[登記報案]才能真正解決[治安逐年惡化]的事實'全國[治安的有效積極改善[全民警察]論點是一個好方法'希望政府對[全民警察]的認知及重要性的宣導'能精心設計[白話易懂]的宣導短片'讓全民都可簡單知曉[全民警察]的意義及重要性'成為全民[運動]的廣泛行為'使[全民警察]的正面性更為發揮'

    1 個解答政治1 十年前
  • 無法在部落格建立文章

    部落格文章的發表'有文章分類限制'例如:我要寫一文章為[高致癌食物]我分類為[生活情報]但出現分類錯誤'改為[健康保健]卻出現[該文章已分類]或又出現[請輸入正確分類]'多次改其他[分類]亦是出現上述字樣'另我無法順利發表文章'請網路好友能幫幫我'告訴我如何正確分類文章?及順利在部落格建立文章'謝謝你

    2 個解答電腦網路1 十年前